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土壤与地下水》(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体系,规范涉及土壤与地下水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并为环境管理与环境司法提供依据。《指南》属于指导性文件,为首次发布。
《指南》适用于我国境内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导致的涉及土壤与地下水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具体来说,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无论引起损害的是突发环境事件、历史遗留工业污染、废弃物废水长期累积排放,还是生态破坏事件,均适用《指南》。核与辐射事故导致的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则不适用《指南》。
《指南》是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在土壤与地下水及其生态服务领域的具体化。重点解决了如何开展土壤与地下水损害调查、如何开展土壤与地下水损害因果关系分析、如何对土壤与地下水损害进行量化、如何对土壤与地下水损害价值进行量化等问题。
《指南》规定了涉及土壤与地下水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工作程序,以及各工作环节的主要技术要点,包括鉴定评估准备、损害调查确认、因果关系分析、损害实物量化、损害恢复、恢复效果评估等。对于不能恢复的情况,《指南》针对不同利用类型土地和地下水的生态服务功能特点,明确了损害价值量化的方法。 (人民网) |